贵州“1男2女”将举办三人婚礼?多方回应
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4-17 19:40:004月16日,贵州毕节市一男子发布与两位女性的三人婚礼邀请函引发网络热议。
当地有关部门人员证实,其中一人系新郎前妻,三人拍摄婚纱照系“闹着玩”。经民警教育劝导,原定4月19日的三人婚礼计划取消,新郎仅与现任未婚妻完婚。
警方确认三人拍摄婚纱照行为不违法,当事人从未真正实施“一夫二妻”婚礼。
4月17日,世纪佳缘宴会中心发布声明:
近日,一则“1男2女将在世纪佳缘宴会中心举办婚礼”的消息在我市引发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,成为舆论焦点。在此,本酒店就此次事件向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作出郑重说明。
在最初接到预订时,预订方并未如实告知将是三人举办婚礼这一特殊情况。按正常流程完成相关预订手续后,随着事件在网络发酵,酒店方才知晓此次婚礼的特殊性质。在核实情况后,酒店管理层高度重视,立即展开深入讨论与研究。
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,这是写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,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、保障婚姻家庭稳定和谐的基石,具有不可撼动的法律地位与社会价值。任何企图违背这一原则的行为,都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。基于此,本酒店决定取消此次婚礼预订。

泰和泰(济南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嵘林律师认为,从法律视角看,争议焦点集中,是否构成重婚罪,以及发布婚礼信息是否涉嫌寻衅滋事:“根据《刑法》第258条,重婚罪分为两类情形,包括法律重婚:已登记结婚者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;事实重婚: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或明知他人已婚仍以夫妻名义同居。因此,若未登记结婚且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:仅举办婚礼不构成刑事犯罪;若存在长期同居、共同财产管理、对外宣称夫妻关系: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,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。
此外,《民法典》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本案中若‘三人婚礼’系摆拍,虽然没有直接违法,但其对传统婚姻伦理的冲击可能产生负面社会示范效应,当事人可能面临社会舆论谴责与职业声誉受损等后果。”
张嵘林还表示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6条规定,寻衅滋事需满足:主观恶意为故意制造社会对立或扰乱公共秩序;客观后果是引发公共秩序混乱或恶劣社会影响。
因此,本案中若婚礼信息为虚构,且传播后导致社会秩序混乱(如引发群体聚集、误导公众认知),可能构成“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”,面临5-10日拘留及罚款。
“‘法无禁止即可为’不适用于婚姻关系领域,因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。公众在追求个体自由的同时,需以法律为框架、以公序良俗为指引。”张嵘林说。
【来源:新京报、潇湘晨报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