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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万吨/年!山西一煤矿项目获批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2 02:37:00    

近日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山西忻州神达梁家碛煤业有限公司500万吨/年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,同意该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实施,这一举措对保障区域能源供应、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。

该项目位于忻州市河曲县,矿田面积达16.7829平方公里,地表开采境界9.6031平方公里,设计规模为500万吨/年。矿田共划分三个采区,首采区已于2019年开采完毕,二采区为现阶段开采区域,采用露天开采方式,剥离、采煤均运用单斗—卡车开采工艺,可采煤层包括9号、10号、11号和13号煤层,剩余可采储量0.6912亿吨,剩余服务年限12.57年 。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(迁建)一座处理能力为2400立方米/天的矿坑水处理站,其余生产生活设施则利用现有。

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表示,项目总体符合山西晋北煤炭基地河保偏矿区规划环评要求,且被列为国家保供煤矿。2021年,省能源局已将项目生产能力由300万吨/年核增至500万吨/年,省发改委也承诺将梁家碛煤矿500万吨/年产能纳入矿区总体规划。不过,项目实施会对生态、水、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。经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评估(晋环研〔2024〕22号),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,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。

为确保项目的绿色发展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:

一、 生态保护:严格控制作业范围,岩土剥离物全部内排,减少地表扰动,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生态恢复。按自然资源部门要求,矿田与黄河1公里范围重叠处设为禁采区,严禁越界开采。坚持“边开采、边修复”,及时对排土场进行削坡整形、土壤重构和植被重建,加强生态影响跟踪监测。

二、 地下水保护:落实泉域主管部门要求,保障天桥泉域水资源。控制开采境界和深度,制定居民供水预案。实施分区防渗,对危废贮存库等重点区域防渗,制定并落实地下水水质、水位跟踪监测计划,及时报批注销已封井的乡镇水源地手续。

三、地表水保护:落实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,在大石沟河沿岸堤外50米范围内建设绿色生态廊道。确保矿坑水、生活污水等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,加强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,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。

四、大气污染防治:尽快建设配套选煤厂,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。对预爆区洒水预湿,对采掘场、排土场及时压实覆土、洒水降尘。全封闭储煤库设置喷淋洒水装置,锅炉房采用低氮燃烧器FGR燃气锅炉,硬化原煤外运道路并洒水降尘,设置洗车平台,采用新能源厢式货车运输。

五、固废防治:矿坑水处理站煤泥脱水后掺入原煤外送洗煤厂,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,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,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,加强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管理。

六、水源地撤销: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原饮用水源地的撤销工作,该矿区范围内居民已搬迁,原饮用水井已封井填埋,新建集中供水水源井不在矿区范围内。

此外,项目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仍按照环审〔2013〕36号和环验〔2015〕214号执行。待河保偏矿区总体规划修编获批后,企业需按照规划及批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。若项目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,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。项目验收后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,三采区开采前应另行环评。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加强监督指导,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河曲分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,企业需在收到批复10个工作日内,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分送相关部门,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

来源:山西省环保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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